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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惠州学院自然科学和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6年07月05日浏览次数:1702设置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根据《惠州学院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2016年度惠州学院自然科学和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定于201675日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人须登陆惠州学院科研业务管理系统(http:// kyc.hzu.edu.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人需从各系部科研秘书处获取登陆账号及密码(机关单位人员直接从科研处项目成果科申请登陆账号及密码),并按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申请资料。

 

二、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资助强度:自然科学类:1万元/项,哲学人文社科类0.8万元/项;

2.重点重大研究培育项目:针对省级重点、重大项目、科技部项目、教育部项目、国家级项目,结合惠州学院优势学科队伍,开展重点重大研究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强度:4万元/项;哲学人文社科类,资助强度:哲学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

3.优秀青年培育项目:资助强度:自然科学类:3万元/项,哲学人文社科类1.5万元/项;

4.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资助强度:自然科学类:4万元/项,哲学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

5.外聘教师专项:资助强度:自然科学类:2万元/项,哲学人文社科类1万元/项。

 

三、申报人条件

1.项目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为我校教职员工,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包括博士、教授启动项目)或2项以上(含2项)逾期未结题、延期未结题的各类纵、横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以往承担的各类相近或相似科研项目,不得申报;

3.有科研诚信等不良记录的,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同一年度仅限参加3项。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除外);

具体项目申报人(团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项目:应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下职称(含中级)。

2.重点重大研究培育项目: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考虑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项目;对未获资助但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较好的省部级、国家级项目优先考虑。要求每个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必须申报。

3.优秀青年培育项目: 男性未满38周岁[1978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6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三年来,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或以上科研项目。

4.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思想、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197111日(含)以后出生],近三年来,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或以上科研项目;团队成员由5-10名组成,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研究团队的成员平均年龄小于45周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创新潜力。鼓励跨部门、多学科合作研究,优先资助学校研究机构(含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和工程开发(研究)中心、重点(培育)学科的科研创新团队。要求每个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必须申报

 

四、申报要求

1.为保证立项项目质量,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和主管科研的副主任根据申报资格条件认真审查,并对申请书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书符合规范要求。科研处在资格审查时不负责对申请书进行修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将在资格审查中予以淘汰,并在科研处网页上通报各单位资格审查结果。

2.申报项目负责人在邀请课题组成员时,必须征得本人同意,由其本人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

3.各类项目研究起止时间及研究周期要求如下:

1)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项目起止时间:201711日至20181231日。

2)培育项目研究周期为三年;项目起止时间:201711日至20191231日。

3)优秀青年培育项目研究周期为三年;项目起止时间:201711日至20191231日。

4)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研究周期为三年;项目起止时间:201711日至20191231日。

5)外聘教师专项研究周期为两年;项目起止时间:201711日至20181231日。

4.答辩:重点重大研究培育项目、优秀青年培育项目、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三类项目需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15分钟。

5. 预期成果形式:含专著、译著、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等。发表的论著必须与所申报项目内容相关,并标注“惠州学院××项目资助(注明项目编号)”字样,否则不能作为结题成果使用。各类项目预期成果最低要求如下:

1)一般项目至少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2)重点重大研究培育项目获得省部级、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或者以获准立项的省部级、国家级科研项目结项要求为预期成果。国家级项目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科技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各类计划立项项目。省部级项目是指国家有关部委下达的项目,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重点、重大项目。

3)优秀青年培育项目至少公开发表标志性论文(包括SCIEIISTPSSCICSSCIAHCI、一级期刊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或以上科研项目。

4)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要求创新团队成员在培育期内至少公开发表标志性论文(包括SCIEIISTPSSCICSSCIAHCI、一级期刊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4篇;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5)外聘教师专项至少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6.不能完成预期成果,将不能结题验收。

7.若到期未能结项,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但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有指标限制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8.若延期未结题,将撤销项目,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五、申请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201675-915日,申报人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为915日晚上1200。申报者需登录系统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完成网上提交。

2.单位推荐:2016916-925日,各单位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925日晚上1200。本单位主管科研副主任及科研秘书需安排时间完成对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根据申报资格条件核实年龄、职称、限项等条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书进行网上推荐提交,并打印单位申报汇总表。

3.资格审查:2016926-1010日。科研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内容不全、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项目将被直接剔除。

4.纸质材料提交:20161011-1020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材料11份(注:纸质材料需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版本一致,且签章齐全),单位汇总表1份。各单位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5522室),并将汇总表电子档发至项目成果科邮箱(xmcgk@hzu.edu.cn)。除机关人员外,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陈老师、胡老师(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电话:2529137),于老师(哲学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电话:2529144

2.邮箱:xmcgk@hzu.edu.cn

3QQ:298125667

4. 科研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七、附件

2016年度惠州学院自然科学和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