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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七十周年校庆捐赠方案

2016年11月12日浏览次数:2735设置

为展示办学成果,振奋师生精神,进一步凝聚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推动学校发展,我校拟于2016年11月26日,以“学术·校友·发展”为主题,遵循简朴、高效原则,举办建校70周年纪念活动。学校热忱欢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海内外各界人士、广大校友及在校师生员工为学校七十年校庆捐资物,现依照《惠州学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惠院发〔2011〕90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捐赠原则

(一)自愿捐赠:在自愿的前提下,所有团体和个人都可以为校庆捐赠财物。

(二)合法捐赠:捐赠的财物受法律保护,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三)统一管理:捐款进入学校指定账户,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接收并开具正式财务收据。赠物请在校庆办公室登记备案。所有款物将按照捐赠者的意愿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公开透明:捐赠者有权了解其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学校有义务向捐赠者说明捐赠财物的使用详细情况;如需改变捐赠财物的用途,需征得捐赠者同意。学校对捐赠财物的使用要进行自查、审计并向捐赠者、学校内部公布。

二、捐赠项目

(一)校园基本建设项目

1.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2.校园景观建设基金 

(二)学校发展项目

1.学科建设基金 

2.教学奖励基金 

3.产学研合作基金 

4.实验室建设基金 

5.国际与海外交流合作基金 

(三)学生发展项目

1.贫困学生助学基金 

2.贫困学生医疗救助基金 

3.优秀学生奖学基金

4.社会实践活动基金 

5.学生创新实践基金 

6.校企联合培养人才基金 

7.社会科普基金 

8.学生海外留(访)学基金

(四)教师发展项目

1.教师奖励基金 

2.青年教师研究基金 

3.教师科研基金

4.教师海外研修基金 

(五)文化体育项目

1.文化活动资助基金 

2.体育活动资助基金 

(六)特色捐赠项目

1.万木争荣,致敬七秩——“我为母校添棵绿”

2.思源校友年度捐赠——“助力惠院青年创客”

(七)其他捐赠类: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其它捐赠项目。

三、捐赠方式

(一)学校接受现金、支票、汇款、微信支付或实物等方式的捐赠,捐款进入学校指定账户,赠物请在校庆办公室登记备案,具体方式如下:

1.校内师生员工捐赠,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后交财务处入账,捐赠者名单(含电子版)请报送校庆办公室。

2.校内离退休人员捐赠,请到原工作部门办理。现金由受理部门汇总后交财务处入账,捐赠者名单报送校庆办公室。

3.校友捐赠,可以个人或原班级为单位直接与校友会办公室联系办理(联系0752-2527865),或与原就读、工作部门的校友会联系办理,也可在归属地校友会组织下进行。

4.社会其他捐赠,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直接与校庆办公室联系办理。

(二)通过邮局或银行向学校捐赠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请在汇款单或转账票据上注明款项用途(校庆捐赠)以及捐赠者的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三) 转账支票:请在惠州学院行政楼502校庆办公室登记后,到财务处收费中心办理。

四、鸣谢方式

(一)在征得捐赠者同意的前提下,在校庆网站公布捐赠者单位名称、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并通过其它媒体在校内进行广泛宣传。

(二)所有捐赠单位名称、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均列入校庆捐赠纪念册,放在校史馆永久保存。

(三)在征得捐赠者同意的前提下,通过社会媒体宣传报道突出贡献人员。

(四)单位、团体捐赠价值伍万元人民币以上者,个人捐赠壹千元人民币以上者,学校将授予捐赠证书。

(五)捐赠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者,在征得捐赠者同意的前提下,人文景观、纪念雕塑,基座铭刻捐资人姓名或捐资单位名称,并在学校校园树立宣传铭牌,展示捐赠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

(六)大宗捐赠如捐赠建设校园建筑和其他基础设施、发展项目等,经学校研究决定后,与捐赠者协商确定,可予以冠名。

1.楼宇冠名

认捐300-500万元可获得相应楼宇的冠名权。楼宇设铭牌致谢。

2.田径运动场冠名

学校现有田径运动场1个,认捐逾200万元可获得其冠名权。

3.球场和游泳池冠名

学校现有室外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多个,室外50米游泳池2个,认捐逾100万元可获得其冠名权。

4.会议室、教室冠名

学校会议室、教室冠名费为每个20万元。

以上各类场、室冠名均在入口处设铭牌致谢。

5.发展项目基金冠名

连续捐赠5年以上,每年捐助金额2万元以上或一次性捐赠10万元以上,可冠名“学校发展项目”基金,如“xxx学科建设基金”;

连续捐赠5年以上,每年捐助金额1万元以上或一次性捐赠5万元以上,可冠名“教师发展项目”基金,如“xxx教师发展基金”;

捐赠金额逾5万元,可获得“学生发展项目”和“文化体育项目”某个项目冠名。主要用于贫困学生奖助、资助学生的创新创业、社团活动、文化体育推广等,营造校园人文环境,促进文化内涵建设。具体命名视具体项目而定。

(七)为校庆捐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享有学校教学资源、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持。

(八)对于捐赠的物资,折合人民币后比照以上相应条款鸣谢。

(九)鸣谢方式未尽事宜,可由捐赠者与学校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五、捐赠管理学校严格按照《惠州学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惠院发〔2011〕90号),对所有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严格统一的管理。

六、其它事宜

(一)有关捐赠项目的具体要求和预算编制另行公告。

(二)本捐赠方案由惠州学院七十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捐资助学专项账户。

  名:惠州学院  

  号:4400171814205041300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城南支行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惠州学院70周年校庆官方网站,校友会、校庆办电话:0752-2527865;邮箱:xyb@hzu.edu.cn;联系人:罗传宝;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46号 邮编:51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