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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发〔2017〕3号 关于2017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14日浏览次数:1586设置

单位

学期即将结束,根据校历安排,现将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及返校时间

学生:1月14星期六2月16星期四放假;2月17正月二十一,星期五报到注册,2月20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1月16星期一2月15星期三放假;2月16正月二十,星期四到上班。

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平安度假

学生管理单位,特别是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在学生离校前,进行一次学生安全教育。全体教职工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注意交通及出行安全。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后勤基建处、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寒假留学生的住宿管理及相关教育工作。寒假期间,保卫处负责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于1月15日凌晨进入岗位,2月15日晚结束。值班期间应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校内巡逻,确保学校各项教学设施和师生财产的安全。

三、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开学秩序良好

假期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对全校课室、实验室、报告厅、学生宿舍的桌凳、门窗、水电系统及其他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检修;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多媒体课室、实验室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换;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时学校组织检查。

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按时返校报到,届时学校将进行开学情况检查,检查师生员工报到上班、上课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各二级学院要抓好学生缴费注册工作,暂缓注册的学生应规定程序申请、审批。

四、其它有关工作及要求

(一)假期学校值班工作由学校领导和党办、校办领导承担(值班安排见附件)。如有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向党政办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视情况应及时向相关校领导报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外出按照《惠州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审批制度》执行,并及时报党办、校办备案,以便工作安排。

(二)寒假期间,有因工作需要申请使用学校公章的,应提前自行按《惠州学院印章管理规定》(惠院党发〔2016〕75号)履行相应审批手续,校办将于1月242月8天上午安排专职人员值班。

  

 

                       惠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