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开学初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20日浏览次数:1669设置

各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督办函〔2017〕5号)有关精神,学校定于近期开展学期初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整改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23号)有关要求,2月23日前,各二级单位组织开展安全自查。重点查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学术交流中心、学生宿舍、食堂、仓库、财务室以及各教学楼内办公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多媒体课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涉及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安全生产等方面安全隐患。安全自查要全面细致,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特别是要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时不能整改的,要迅速报请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二、职能部门对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排查整改。教务处组织人员对教学楼内实验室(实习车间)等教学实验场所、图书馆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负责区域、后勤基建处牵头对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火、用电安全,保卫处组织力量对校园公共区域的防盗、防火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并逐一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

三、加强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坚决防止重大饮食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后勤基建处要加强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日常自查和定期检查,确保师生健康安全,从源头上防止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各二级单位要做好疏导教育,提醒学生重视食品安全,自觉抵制“三无”食品。

四、加强安全教育,防范意外事故。一是各二级单位近期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提醒教职工和学生春季要预防火灾,登山游玩要预防山火;遵纪守法,谨防“黄、赌、毒”侵蚀;遵守交通安全,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等;二是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开展“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校园非法入侵”、“防暴恐事件”等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

  五、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扎实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月23日下午下班前,请各二级单位将《校园安全检查登记表》(表格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和开展安全教育情况总结报保卫处102室。

  联系人:张小妮

  联系电话:2529156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