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师生上班、上课,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各单位要安排、落实值班人员,做好防火、防盗、交通等安全教育,遇重大突发事件,务必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 惠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