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7年06月14日浏览次数:809设置

近期,蓬瀛湖出现了无序放生现象,给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共同维护和营造绿色化山水校园,本着规范、引导、约束、自觉的原则,就有关校园内放生生物事项公告如下:

一、遵守法规,依法放生。用于放生的水生物种,应按规定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生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地点,接受监督检查。

二、保护生态,科学放生。严禁放生境外物种,因其无天敌而无序繁衍或带入新病害,破坏生态平衡;严禁在校园内放生危害人身安全物种,如有毒蛇类、蛙类等。

三、严格管理,有序放生。如有意在校园内放生生物的,必须先向学校后勤基建处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按指定地点、时间和要求放生生物。严禁私自在校园内放生生物,如擅自放生的,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清除,并对放生者进行必要的处罚,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放生者负责。

特此公告

  

  

  

惠州学院

2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