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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一届社会创新创业大赛宣讲会在我校举行

2017年10月08日浏览次数:790设置

本网讯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部署,大兴社会创新创业之风,不断推进惠州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及能力现代化,惠州市将于近期面向社会举办第一届社会创新创业大赛。9月27日,大赛组委会在我校举行宣讲会。我校副校长刘国栋,市民政局副局长叶思南,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邓文汉,团市委相关领导以及我校部分师生代表参加了此次宣讲会。

我校政法学院周巍博士做分享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创始人、我校政法学院周巍博士在宣讲会上分享了其社会创业的经历与感悟。他表示,“年轻无极限”、“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要善于利用机会,积极努力拼搏,在社会创业、人生创新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市民政局副局长叶思南做动员致辞。他指出,创新创业是社会进步的永恒动力。青年人充满活力、怀揣梦想、富有进取精神,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惠州学院桃李芬芳、人才辈出,是惠州本土人才力量和创新力量的源泉。这次大赛为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的青年学子和创业团队搭建了展示才华、施展抱负的平台,希望惠州学院师生踊跃参赛。“我们将做好统筹协调,积极协助创业团队发展、项目配套服务和落地,努力为青年创业人才、项目创造良好的条件。”

叶思南表示,希望通过本次大赛可以扶持发展一批有效解决基层社会问题的创新项目,打造具有惠州特色的民生公益品牌,切实造福惠州人民。为此他还对对创新创业团队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希望创业团队增强担当意识,自觉承担起促进社会发展的责任;二是希望创业团队增强创新意识,发扬敢为人先、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三是希望创业团队增强问题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师生问答环节

据了解,社会创业是指组织或个人(团队)在社会使命的驱动下,借助市场力量解决社会问题或满足某种社会需求,追求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价值目标。与商业创业的价值主张不同的是,社会创业的价值主张是从解决社会问题和满足社会需求出发,创造产品和服务,创造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环境价值,而重点是社会价值。同时,社会创业具有三大特点,首先是社会性,其次是创新性,最后是情景性。


文:何雯雯     图:林展才  

审稿:陈雄辉    审核:金伟    签发:赵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