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学校要闻老栏目

我校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普法专题讲座

2017年10月17日浏览次数:1025设置

本网讯 建立和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是学校防范办学风险、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进程,根据《惠州学院法律顾问制度》(惠院发〔2017〕128号),10月11日下午,我校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校长彭永宏,受聘法律顾问代表蒋炜、曾学智,各机关、教辅部门负责人,学生校长助理代表以及政法学院师生代表出席了聘任仪式。聘任仪式由校党委副书记赵日兴主持。

经我校第34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蒋炜为我校法律顾问团团长,曾学智、陈刚为我校法律顾问团成员。赵日兴宣读了惠州学院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名单,彭永宏校长为法律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

校长彭永宏为蒋炜、曾学智颁发聘书

蒋炜、曾学智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对学校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蒋炜代表法律顾问团承诺,法律顾问团将精诚团结,忠于宪法和法律,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密切关注学校改革发展进程,围绕省市共建、转型发展、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等重大机遇开展工作,为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法律支撑。

曾学智表示,能够受聘为惠州学院法律顾问感到非常荣幸!这既是与惠州学院进一步亲近和接触的机会,也是进一步提升自我能力的良好平台。学校的制度建设涉及不同方面的法律点,将虚心学习,认真履职,在做好顾问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自我,为学校的法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赵日兴在讲话中指出,依法治校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必然要求,是高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体现。当前,学校面临良好发展机遇,如何统筹推进学校的省市共建、转型发展、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单位建设、创新强校等工作,从而全面实现学校“十三五”规划各项发展目标,对推进依法治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为此,他代表学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对在各项工作中涉及到的重大法律问题,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减少决策和执行失误,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二是扎实开展“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的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学校规范管理服务水平。务必通过扎实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规范我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三是牢记光荣使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法律顾问团要按照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学校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聘任仪式结束后,曾学智做了一场题为“以理想引领前路,用行动诠释理想”为主题的普法专题讲座。他结合自身从事律师职业的经历和感悟、所理解的法律精神和实践体会,从“理念与目标”、“计划与行动”、“坚持与信心”、“过程和结果”、“寄望和祝福”五个方面,为与会师生阐释和分享了“法律之旅”的内涵和看法。他指出,律师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也是一门科学、一项事业,更是一种理念和一项追求,需要持久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公正之心。讲座内容生动、深入浅出,互动环节中,曾学智律师还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师生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文:黄秋梦    图:林东宜

审稿:蒋炜  陈雄辉      审核:金伟     签发:赵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