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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校友音乐会舞美设计及舞台搭建和灯光音响视频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年10月27日浏览次数:521设置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就惠州学院校友音乐会舞美设计及舞台搭建和灯光音响视频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10577-1710HZXY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校友音乐会舞美设计及舞台搭建和灯光音响视频服务采购

三、 项目概况及内容:

1.方式及内容:负责完成惠州学院校友音乐会舞台安装设计及搭建并按设计要求搭建舞台,以及舞台灯光、音响、视频摄像等演出组织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

2.项目控制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98000.00,超过此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四、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经营范围必须具有舞美演出等策划项目;

3.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报价人必须具有舞美设计和搭台等同类项目经验;

5.报价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五、项目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报价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71028日起至2017116期间(每天83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出示通过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资质、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资料加盖公司公章交招标采购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另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以上资料务必完整提供,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和邮寄的投标文件。另外,各报价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行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以便拷贝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

3.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报价)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9:30

(二)递交地点:惠州学院行政楼(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三)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9:30。

(四)注意事项: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提供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7118上午9:30(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二)开标地点:惠州学院行政5505室(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九、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惠州学院行政5506

邮编:516007

电话:0752-2529337;传真:0752-2529337

联系人:齐老师

十、监督电话

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0752-2527273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

                                    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