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年10月27日浏览次数:574设置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就惠州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10577-1710HZXY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三、 项目概况及内容:

1.本项目是对惠州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预算为134232.00/年,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中标供应商资格期限:叁年。

3.中标供应商数量:壹家。

四、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必须至少包含责任保险业务。

4.非总公司投标的,总公司可以授权其在广东省惠州市内的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5.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项目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报价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71028日起至2017116日期间(每天83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出示以下材料:

1)通过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资质、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另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报价人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持有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在已投保学校无理赔法律纠纷)。(须提供书面声明)

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资料加盖公司公章交招标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

2.以上资料务必完整提供,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和邮寄的投标文件。另外,各报价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行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以便拷贝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

3.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报价)时间:2017年11月7日 上午9:00-9:30。

(三)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 上午9:30

(四)注意事项: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提供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7117上午9:30(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二)开标地点:惠州学院行政5505室(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九、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惠州学院行政5506

邮编:516007

电话:0752-2529337;传真:0752-2529337

联系人:齐老师

十、监督电话

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0752-2527273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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