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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2018年01月16日浏览次数:590设置

本网讯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生宿舍、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惠州学院迅速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惠州学院关于开展学生宿舍、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月8日下午,我校开展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校党委副书记赵日兴,副校长罗川山分别率学生处、资产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后勤基建处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检查活动。

赵日兴副书记率队开展检查

此次检查是落实学校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会议和学校今冬明春消防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具体行动,旨在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隐患,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校园消防事故的发生。

检查组分别深入中苑食堂、北苑食堂、中苑1栋学生宿舍,北苑1、2栋学生宿舍、少康楼、中苑板房等场所,对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管理,擅自改变平面布局,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器材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当场提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罗川山副校长率队开展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现场检查总结会上,赵日兴副书记和罗川山副校长要求保卫处要迅速拿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学生处、资产设备管理处、后勤基建处及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各司其职,抓紧时间落实整改。罗川山强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和谐稳定与发展大局,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抓紧布置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赵日兴对做好学校消防安全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树立强烈的消防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消防安全要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二是要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检查制度化、常规化,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三是要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使用明火,安全用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四是要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自觉维护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了校园部分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供稿:保卫处

审稿:李金利 陈雄辉   审核:金伟   签发:赵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