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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十三五”规划颁布

2018年03月19日浏览次数:596设置

本网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等教育在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下不断深化内涵式发展。高校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在“开放”理念的指导下,开展国际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办学经验和成果显得日益重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6年4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全面指导我国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强调,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这是继2011年将文化传承创新确定为高校第四项职能之后,国家首次将国际交流合作确定为高校第五项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到的“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

日前,惠州学院校长办公会通过并印发《惠州学院“十三五”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规划》(惠院发[2018]18号,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2016-2020年期间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原则、主要举措和重点指标,为学校在“十三五”时期坚持开放办学、深化对外交流提供了总体的蓝图。

《规划》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精神,重点围绕国家五大发展理念中的“开放”理念。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我校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凝练学校国际化办学特色,有计划地把国际化元素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去,提升教师和学生的国际化背景,致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推动学校整体国际化办学水平。学校将在六个方面进行重点突破:

一是通过不断丰富项目类型,与国(境)外友好院校、合作机构共同开发有利于提升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交流学习项目,拓宽学生赴国(境)外交流渠道,扩大国际交流规模,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及专业应用能力。

二是结合省市共建、转型发展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提升教师队伍国际化背景。重点加强与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合作,开展关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设置、校企协同等内容的交流学习。

三是继续扎实推进我校与乌克兰国立技术大学的科研合作,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取得显著科研成果并在某些领域实现成果转化,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务实推动我校与马来西亚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以“惠州学院—马来西亚理工大学联合学术研讨会”为基础,延续两校学术交流,对接两校有合作基础的专业,探索联合研究的可能性。

四是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的机遇,结合学校发展重点,进一步加强与香港、澳门地区开展学术交流;继续深化与台湾地区高校的学术交流,有计划、有重点邀请台湾地区合作院校师生来校参加两岸大学生系列交流活动,实现“双向交流”。

五是提高“引智引技”工作水平,优化外籍教师队伍结构,引进重点向理工类学科专业倾斜;以个人引进和团队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引进有理工类学科背景的国外科研人员,依托国际科研平台,对接校内重点研究领域,提高科研产出。

六是协调推动发展短期交流生与长期学历生规模,以中文学习、文化交流为重要依托,邀请国外合作院校学生来校参加形式多样、涵盖学术、人文、体育、艺术等领域的短期文化交流活动;探索招收长期语言学习生。

《规划》最后强调,要发挥好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职能,在结合自身特色的基础上,还必须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深化与多方交流与合作,扎实做好协同创新、协同育人、联合研究等项目。认真吸收世界上先进的办学治学经验,提升自身办学水平。希望通过学校全体师生不懈努力,牢牢抓住发展机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共同推动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努力开创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新局面。

  

供稿:国际交流合作处

审稿:林红 陈雄辉   审核:金伟   签发:赵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