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学生处2013届毕业生中期发展评价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年04月28日浏览次数:544设置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就惠州学院学生处2013届毕业生中期发展评价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10577-1804HZXY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学生处2013届毕业生中期发展评价服务

三、 项目概况及内容:

1.本项目是惠州学院学生处2013届毕业生中期发展评价。中标供应商为惠州学院学生处提供2013届毕业生中期发展评价服务,年度预算为74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

2.中标供应商资格期限:壹年。

3.供应商数量:壹家。

四、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有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咨询、教育咨询或数据处理,具体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转包;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428日起至201857日期间(每天83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出示通过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资质、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资料加盖公司公章交招标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另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以上资料务必完整提供,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和邮寄的投标文件。另外,各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行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以便拷贝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

3.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报价)时间:2018年5月8日 上午9:00-9:30。

(三)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 上午9:30

(四)注意事项: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提供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858上午9:30(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二)开标地点:惠州学院行政5505室(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九、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行政5506

邮编:516007

电话:0752-2529337;传真:0752-2529337

联系人:齐老师

十、监督电话

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 0752-2527273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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