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党委领导意见,
1、党委委员:
2、机关单位(包括教辅单位)党员正副职领导;
3、各党总支书记、总支委员、支部书记;
4、党群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5、政法系全体“两课”教师、全院政治辅导员;
6、部分班主任、教师(由各系确定)代表。
其他党内外人士如需要参加会议,请到所在单位报名,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
上述参加会议人员,由所在单位通知准时出席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惠州学院党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