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惠州学院六艺文学社是全校学生文学爱好者的联合体。
第二条:大会宗旨:坚持团结和组织全校文学爱好者,积极开展文学创作和学作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我校文学氛围和宣传工作的质量,为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作人才和宣传人才服务,努力为校园文化作出最大奉献。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任务:
1. 组织社员学习有关文学理论,不断提高社员工作水平和探索文学创作的理论和途径。
2. 举办文学讲座,请有
3. 关教授学者来讲文学理和共同探讨创作经验、道路,提高社员的文学理论水平,培养社员的学作能力,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
4. 配合学校各报刊的筹稿、组稿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各项文学活动,并努力向校刊及校外刊物荐稿。
5. 按章程接纳新社员。
第二章 社员
第四条:凡对文学创作具有一定兴趣的同学,经报名承担本社章程,经常务理事会批准,皆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五条:社员的权利。
1. 有对本社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 有参加社内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3. 享有作品在本社社刊发表或被本社推荐给其他刊物的权利。
4. 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六条:社员义务。
1. 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公正决议。
2. 积极配合并完成本社下达的各次工作或任务。
3. 积极向本社反映情况,提供信息,积极投稿。
4. 向本社缴纳一定的必须资金,作为开展活动调用。
5. 不得无辜缺席本社的公开活动。
第三章 组织
第七条:本社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设名誉社长一名,社长一名,主编一名,副社长及副编各两名(可酌情增减,主要控制在两到三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宣传部长一名,外联部长一名,财务一名。
第八条:本社聘请校报编辑作为指导老师。
第九条:职位任命。
社长由校学生处正式任命,主编及以下职位均视各社员成绩而定。
第四章 其他
第十条:本章程自通过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属于本社理事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归本社秘书处存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