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惠州学院弈林棋协,简称弈林棋协。棋协旨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培养学生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并将主攻方向放在提高会员的棋术和棋德上,保证绝大多数会员能得到较大的程度提高。
第二章 日常管理及组织机构
1、 本协每两周举行一次活动,主要活动地点定在我院内。活动内容以象棋、围棋为主,以跳棋、军棋、五子棋等其他各种棋类为辅。活动方式以会员互相切磋棋艺为主,以交流棋艺以及内心思想为辅。此外,本协力争每学期还将举行一次全院范围内的棋赛,以提高会员兴趣,并将对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2、 组织机构方面,经过会员的选举以及协会发起人的推荐,现以初步建立了如下机构:
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
3、 以上为本协主要负责人,其职务除日常管理外,包括统筹规划本协的工作,具体领导实践较大规模的活动,向本协成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培养我协后备力量。
4、活动经费主要以会员所缴纳的会费为主,由本协财务部专门管理,主要用于开展活动以及购买基础器材。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挪用。并做到让每一个会员清楚明白会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 协 规
1、 为了加强本协的管理,有利于弈林棋协的健康发展,依据我院关于学生协团应该“为教学服务,为成才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协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望全协人员共同遵守。
2、 凡本协人员,都必须准时参加本协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累计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自动离协并予以除名。
3、 活动期间,会员应自觉做到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对于损坏公物者,一律照价赔偿。不讲究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直至除名的处分。
4、 会员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在棋艺上认真研究,互相交流,力求进步,不得在下棋对弈期间发生争吵、辱骂,甚至斗殴等现象,一经发现并调解无效者,给予记过以上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处理。
5、 观摩他人下棋者,应始终保持观众风度。不做任何对棋局有关的评论、指点,做文明观众。
6、 本协主要负责人及全体成员必须处处做到以身作则,切实做到为大家服务。同时,确保自身学业的顺利完成。
7、 凡本协会员都将发给会员证,以作证明会员身份用。会员在参加每次活动是要佩带会员证。如有被除名的,既将收回此证
本规定自
附 则 :1、 以前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者,以本章程为准。 2、 本章程解释权归弈林棋协。 3、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