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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院党发〔2008〕38号 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8-06-06] 阅读: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党支部:

 

根据粤教工委〔200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今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教育引导学院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学院党的思想建设。通过教育学习,着力解决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筑牢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特别是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以良好的党风促进学院事业向前发展。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胡锦涛、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周济、田淑兰同志在2008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罗伟其、陈韩晓同志在2008年广东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为基本学习教材,并以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专题教育片为辅助学习材料。

 

时间安排:6月至7月初。

 

三、教育对象和形式方法

 

教育对象:学院全体师生员工,重点是学院全体党员、各级领导干部、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教育形式:各单位要注意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坚持以支部自学为主,运用网络、板报专栏、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勤政廉洁的正面典型,认真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扎实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四、活动要求

 

1、要加强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兼职纪检员要加强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做到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进行补课,确保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切实、有效地开展。

 

2、学院纪委紧密配合我院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方法有机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3、各单位要联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解决影响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创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4、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的教育和管理,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环境、良好氛围;加强制度建设,做到廉政建设标本兼治、关口前移。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束后,学院纪委将认真总结各单位学习情况,向省教育工委专题汇报。

 

 

附件:《惠州学院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安排表》

 

 

 

                                              中国共产党惠州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六日

 

 

 

中国共产党惠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866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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