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7年03月08日浏览次数:4774设置

 

各二级单位、各职能部门:

近期我校实验室连续发生了两起火灾事故,因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各二级单位、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防火安全,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消防安全,请各二级单位、各职能部门于3月13前开展一次彻底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图书馆、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库房、文印室、档案室、网络机房、美术馆、学生宿舍、食堂操作间、卫生所、商业网点等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二、重点检查用电线路是否正常,电源插座是否符合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测、维护,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三、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各二级单位、各二级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安全工作,设立一名消防管理人。实验室、库房、文印室、档案室、美术馆、图书馆各库室、食堂操作间、食堂仓库、网络机房、学术交流中心等消防重点部位必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填写并上交《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表》)。

四、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二级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消防重点部位必须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每日的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后勤基建处对校园的电线电路、电闸开关、变压器等电气、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对食堂的燃气、煤气、油烟管道等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及冲洗;对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要进行督促检查,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教务处对全校的实验室的消防安全要进行督促检查,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每季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七、严肃查处违规乱接乱搭、私拉电线、电器设备长期不关闭电源开关、使用高功率电器等违规行为。

八、请各二级单位、各职能部门将此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结果填入《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表》于3月15日下午下班前送保卫处消防与交通管理科(行政楼8-102室,联系人:申老师)。

附:1、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表(样表);

 

 

保卫处

2017年3月8日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及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