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第二次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主管领导和科研秘书要积极组织发动,有组织、有层次地申请各类项目。
二、各单位要组织申请人认真学习国家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认真领会国家基金的资助政策,了解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根据《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所确定的学科范围、鼓励研究领域,按照国家基金各类项目的申请办法和要求,指导和组织好各类项目的申报。
三、请认真查看2016年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附件1)、限项规定(附件2)。
四、各单位的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应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供申请人修改,提高申请书的填写质量;
3、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自我竞争。
五、项目申请人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指南和国家基金的资助政策,选好题目,努力提高项目竞争力;
2、根据申请书各项内容的不同要求,写好申请书,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再次申报项目的人员,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分析项目落选原因,指导本年度的申请。
六、申报注意事项:
认真阅读附件5-6。
1、2016年所有项目申请均为在线填写申请书。无ISIS系统账号的项目申请人需向科研处提供姓名、email等信息,由科研处为申请人开通账户。申请人在开通账号后,先激活、完善个人信息,再填写申请书。
2、如有合作单位,要求在预算说明表中明确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单位的,需附上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电子扫描件和纸件)。
3、成本补偿式资助项目,申请书中的预算表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公章。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申请书中的预算表无须签字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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