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05日浏览次数:1718设置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平安稳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68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暑期工作安排,学校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近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假期安全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78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自查,一是重点排查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体育馆、跳水馆、学术交流中心、学生宿舍、食堂、学生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放假前安排人员着重检查办公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课室、实验室、食堂操作间、库房、财务室等重要场地,关闭照明电路开关、拔掉电器插头,关门、关窗、关水、关液化气。安全自查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持续抓好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万里行”等项工作,化学工程系、生命科学系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卫处、后勤基建处等部门抓好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后勤基建处牵头抓好危旧房屋排查、用电安全专项排查工作:一是利用暑假期间对校舍、校园内山体、防排涝设施、消防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整修和维护,及时补充完善各类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各类设施运行良好;二是对学校公共区域用电线路、电房线路及供电设备等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排查,特别是对私自拉线、偷电、充电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消防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制度落实、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良好运行;二是清查学生宿舍和教工住宅区的安全用电情况,坚决杜绝违规用电行为。

四、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各系要在放假前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结合季节和形势特点,重点加强暑假期间防自然灾害、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一是把汛期防范和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召开专题班会,再次强调汛期防范和防溺水要领;二是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参与打架斗殴,远离“黄、赌、毒”,注意饮食安全等;三是提醒师生员工出门时留意家庭防火、防盗,给单位及亲朋好友留下个人联系方式;四是夏秋季节登山游玩要预防山火;五是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五、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跟踪管理。学生处、团委和各系要重点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全面掌握留校学生的情况,并加强跟踪管理:一是要求留校学生注意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遵守学校纪律和规定;二是各系做好留校学生的登记、统计,明确联络方式,掌握学生动态;三是各系安排专人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开展一次专题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三严禁”,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严禁电动车私自拉线充电、严禁机动车在校园超速超载行驶;四是学生组织集体外出要按照有关规定报批或报备,租用和乘坐有资质的客运车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六、加强假期校园应急值守。各系和有关部门要在暑假期间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制度,制定值班计划,配齐值班人员,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各项措施,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安全巡查,制定完善应急机制和工作预案,加强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请于79日下午下班前将《校园安全检查登记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和开展假期安全教育总结报保卫处102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2529156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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