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选民:
根据《惠城区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关于选举惠城区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惠市直选办[2016]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惠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小组
组 长:赵日兴
副组长:柴素芬 李江山
成 员:罗恢远 金 伟 谭润志 李金利 吴映萍
李庆春 陈慧玲 田翠华 廖淑珍
工作职责: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协调、组织我校人大代表选举相关工作。
二、惠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要求
(一)惠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1.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道德品行要求,注重能力素质,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等条件来推荐。政治上有问题的、正在服刑或有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处理的,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接受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培训及资助等情况的,不能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2. 专业技术人员,中共党员,原则上不考虑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惠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根据名额分配,我校需推荐1名惠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我校人大代表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及人选的相关条件要求进行推荐。
2.选民推荐。按照选举法规定,选民10人以上可联名推荐候选人。每名候选人需由10人以上联名推荐。
(三)几点说明
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是贯彻、落实选举法、省市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重要工作,希望广大选民大力支持、参与这一工作。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出,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要坚持按照人选标准提名推荐,并填写《惠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见附件)。
3.联名推荐的,须将《惠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于8月14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22室,电话:252914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hzu.edu.cn,联系人:李庆春,电话13631933352。
惠州学院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小组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