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校园导视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6年09月20日浏览次数:1762设置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对校园导视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10577-1609HZXY17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校园导视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485135.00元(其中:40000.00为设计、工程方案和预算编制费,不参与竞价)采购预算作为其最高限价值,报价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此限(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值的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数量:1项 

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文件下载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

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00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6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所有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可不提供原件,但必须是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且可对复印件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查询)。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证明材料。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和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9时3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5室

 

十、磋商时间2016年9月30日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5室

 

十二、本公告(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6室

联系人:郑老师、齐老师    联系电话:0752-2529337

传真:/                   邮编:516007

(二)监督电话:

惠州学院监察室: 0752-2527273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