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就惠州学院70周年校庆画册及手提袋设计印刷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10577-1610HZXY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70周年校庆画册及手提袋设计印刷服务供应商采购
三、 项目概况及内容:
1、惠州学院将迎来70周年华诞,为全面回顾70年的奋斗历程和展示兴教办学的辉煌成就,学校决定设计制作《惠州学院70周年校庆画册》及手提袋。采购预算100000.00元。
2、中标的供应商根据惠州学院要求,给出设计方案,排版印刷《惠州学院70周年校庆画册》及手提袋。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
四、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必须具有本次磋商内容的经营资格且具备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报价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五、项目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期间(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出示通过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资质、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资料加盖公司公章交招标采购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另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以上资料务必完整提供,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和邮寄的投标文件。另外,各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行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以便拷贝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
3、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报价)时间:2016年10月31日9:00至9:30
(二)递交地点:惠州学院行政楼(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三)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9时30分
(四)注意事项: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提供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八、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 9时30分(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二)开标地点: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5室(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九、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6室
邮编:516007
电话:0752-2529337;传真:0752-2529337
联系人:郑老师、齐老师
十、监督电话
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 0752-2527273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