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转发《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惠府〔2016〕141号),请将通告有关精神通知本单位师生员工。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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