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惠院发〔2016〕83号)文件精神,我校大学生创业中心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并扶持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
目前,我校大学生创业中心内设创业指导办公室、创业多功能厅、创业实践指导课室等配套基础设施。大学生创业中心各项工作由惠州学院就业中心负责,并提供各种创业发展配套服务。
按照《进驻惠州学院大学生创业中心合同》,第二期入驻创业中心的10支学生团队已陆续期满、搬离,为第三期创业团队提供实践场所。现创业中心面向全校招募第三期10支学生创业团队入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业团队入驻条件
1.创业团队必须是惠州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一年内的校友;创业团队负责人及所有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积极上进,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
2.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相关技术政策规定,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学业相结合;
3.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应建立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4.创业团队入驻大学生创业中心后,必须保证能在创业中心正常开展工作,充分利用中心所提供资源,并配合大学生创业中心的各项活动;
5.创业团队必须自觉遵守《惠州学院大学生创业中心管理办法》,遵守创业中心作息时间,保持创业中心的环境卫生。对于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创业团队,大学生创业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进驻惠州学院大学生创业中心合同》,强制其撤离创业中心。
二、创业团队入驻程序
1.创业团队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1)《惠州学院2016年创业团队入驻大学生创业中心申请表》;
(2)创业项目规划书;
(3)项目可行性论证;
(4)拟任创业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2.大学生创业中心接到创业团队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评审,并确定入围团队。
3.第一轮入围团队参加由创业中心组织的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遴选出候选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入驻团队。
4.大学生创业中心与创业团队的法人代表或机构负责人(自然人)签订《进驻惠州学院大学生创业中心合同》。
5.创业团队正式进驻创业中心,办理相关设施的交接。
正常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及审核表到正式入驻的周期为十五至二十日。
有意向申请入驻的创业团队请于2016年12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送到少康楼301室,电子档发至jiuye@h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2527099
惠州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