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体工作方案》(粤委办〔2017〕36号)的通知精神,请各党总支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具体如下:
一、会议主题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会议组织
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开展。
三、会议时间
具体召开时间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5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四、会议内容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握好“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
五、会议要求
1. 各党支部会前要拟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方案,明确开会时间、地点、流程等有关事项,报党总支。党总支审定批准后,具体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
2. 组织生活会召开后,各党支部及时将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等汇编保存,并做好宣传。
党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