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77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现将有关积极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与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做出重要贡献。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3。
二、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推荐申报一个教师团队。
三、遴选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并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学校组织评议,确定我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团队,并从中遴选拟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三)对建设团队及拟上报省教育厅的团队予以公示,公示后上报。
四、检查验收
建设期内学校组织检查。各团队自行确定申请验收的时间。验收通过后学校授予“惠州学院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称号。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4)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板纸作封面;
(二)《申报表》中所涉及团队主要业绩(教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表彰奖励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PDF);
(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简况表》(附件5)一式1份;
(四)申报表中所涉及的项目、奖励、人才培养等,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
(五)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六)请各单位于9月29日(星期五)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4),电子版请发送至490982403@qq.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兰天祥、李博强,联系电话:2527231、8231)
人 事 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