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师生上班、上课,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4月4日(星期三)晚上的课程顺延一周。各单位要安排、落实值班人员,做好防火、防盗、交通等安全教育,遇重大突发事件,务必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 惠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