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19年5月5日,广西桂林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一村民自建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36人受伤,其中5名死者和24名伤者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为了深刻吸取此起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火灾事故预警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教工宿舍及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处牵头,一是组织各二级学院迅速对校外租住学生和租住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我校校外住宿的人数、地点及住宿地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一步规范学生在校外住宿安全管理;二是会同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宿舍用电安全及学生违规将电动车电池带回宿舍充电等情况。
二、保卫处牵头,会同后勤基建处、工会等部门对教工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查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以及停放楼梯出入口等行为,全面整治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等堵塞消防通道行为。
三、各二级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学院校园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院发〔2018〕300 号)精神,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做好“禁摩禁电”工作,确保学校在6月30日前全面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放,保障校园消防安全。
四、后勤基建处负责对中苑1栋架空层停放电动车充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充电设施完好;保卫处负责加强中苑1栋架空层停放电动车场所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五、各二级单位要以此事故为警醒,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