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继续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校园管控、舆情监控、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严落实、不中断、无折扣。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节假日期间联络畅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须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三)学校倡导文明祭扫,以分散追思、家庭悼念、手机祭祀、远程代拜、鲜花代献等方式缅怀先人。请各单位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惠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