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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院校办〔2021〕6号 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21年03月28日浏览次数:957设置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3日至5日(周六、周日、周一)放假调休,共3天。42日(周五)晚上课程顺延。

二、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校园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确需离惠的,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有关制度。全校师生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自觉遵纪守法,度过安全、文明、祥和的假期。

 

                    

惠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