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就惠州学院2021年系列专著出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10577-2110HZXY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2021年系列专著出版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内容:
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为惠州学院提供2021年系列专著出版服务。预算金额为998000元人民币(含税),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用户需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
资金来源: 科研处相关专项经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
注:以分公司名义响应的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资质证书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五、项目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对本项目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4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期间(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学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报名并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由响应供应商缴纳的近三个月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出具的);
4)通过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资质、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另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以上资料务必按要求完整提供,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和邮寄的报名方式。另外,各供应商在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或移动硬盘,以便拷贝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如果有)。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启
(一)递交(报价)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9:30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30
(三)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30
(四)接收响应文件和开启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8室(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提供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公告期限
(一)2021年11月4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二)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惠州学院网站
(http://www.hzu.edu.cn/)。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惠州学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9室)。
(二)邮编:516007;电话:0752-2529337;传真:0752-2529337
(三)电子邮箱:cgzx@hzu.edu.cn
(四)联系人:周老师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监督部门:惠州学院监察室
(二)电话:0752-2529005;联系人:黄老师;电子邮箱:jjs@hzu.edu.cn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