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2021年至2023年药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1月12日浏览次数:577设置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就惠州学院2021年至2023年药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10577-2111HZXY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2021年至2023年药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内容:

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为惠州学院提供202111月至202311月药品的供应和配送服务。预算金额为80万元(40万元/年×2年),服务期为2年,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用户需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

资金来源:年度医疗保健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项目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对本项目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11 15 日起至202111 19日期间(每天83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报名并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由响应供应商缴纳的近三个月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出具的);

4)通过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资质、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另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以上资料务必按要求完整提供,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和邮寄的报名方式。另外,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或移动硬盘,以便拷贝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如果有)。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启

(一)递交(报价)时间:20211123日上午9:3010:00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11123日上午10:00

(三)开启时间:20211123日上午10:00

(四)接收响应文件和开启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行政楼5509室(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提供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凡是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各潜在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所有进入校园现场报名和参加现场磋商活动的各潜在供应商代表,须提供粤康码绿码(显示疫苗接种两针),经检测体温正常,确定14天内无中、高风险旅居史(显示行程码绿码)后,方可进入校园;从广东省外来粤者仍须持入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符合前述入校要求者,方可进入校园。

十、公告期限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惠州学院网站

http://www.hzu.edu.cn/)。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行政楼5509室)。

(二)邮编:516007;电话:0752-25290252529337;传真:0752-2529337

(三)电子邮箱:cgzx@hzu.edu.cn

(四)联系人:周老师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监督部门:惠州学院监察室

(二)电话:0752-2529005;联系人:黄老师;电子邮箱:jjs@hzu.edu.cn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中心

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