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办发〔2017〕6号),4月1日(星期六)师生上班、上课,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补星期一上午和下午的课程,星期一晚上的课程顺延一周。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