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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人民法院驻惠州学院诉调对接中心在我校挂牌成立

2018年01月29日浏览次数:988设置

本网讯 1月23日下午,惠城区人民法院驻惠州学院诉调对接中心在我校政法学院挂牌成立。政法学院与惠城区人民法院同时就诉讼调解、培育学生、资源共享等方面签订合作协议。政法学院院长林清明、党总支书记蒋炜、副院长张小平,惠城区法院院长黄志强、副院长邓远标以及律协相关负责人、特邀调解员参加了挂牌仪式。

  签约挂牌仪式现场

惠城区法院在我校设立诉调对接中心是我校政法学院与惠州基层法院紧密合作的又一成果。此前,惠城区法院已成为我校政法学院实习生的实习基地,双方还在科学研究、法律活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对接。今天的签约,就是在前期积累众多合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一种长期稳定高效合作关系的体现。在校内创设诉调对接中心既能为我校学生提供实战平台,又能加强校地协同育人、促进我市法学专业建设、人才培育、服务惠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为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和首善之区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惠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强、政法学院院长林清明共同为中心揭牌

惠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强表示,特邀调解员所从事的调解工作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本次受聘的特邀调解员有法学博士、有律师、有退休干部等,均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将对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起到积极作用。

  双方进行签约

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蒋炜和惠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强完成了签约仪式,代表着我校卓越法律协同育人平台的人才培养和惠州市法院系统诉调工作迈上一个新征程。

  我校8位老师受聘惠城区法院特邀调解员

此次我校有8位老师受聘为惠城区法院特邀调解员。今后,我校法学专业老师在调解案件时,可带领学生现场近距离观摩学习,更为直观地学习调解技巧和法学知识;而调解不成功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法院可借助政法学院的模拟法庭进行审理,使在校学生能系统全面学习一个案件的审理全过程,同时教师自身通过调解与参与诉讼案件,丰富自己的教学案例,促进专业教学和研究。

据悉,与严格的诉讼程序相比,多元解纷及诉调对接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途径,选择非诉调解方式最主要的优点是时间短,不需要任何费用。如果调解成功的话,当事人可以持调解协议到诉调中心申请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和调解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可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政法学院

审稿:胡萍 陈雄辉   审核:金伟   签发:赵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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