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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贼

2021年01月14日浏览次数:169设置

有一个穿一身黑色工装的男人,帽檐微微往下压,混迹在人群里一言不发。他步履匆匆,脚步轻捷,只是在经过某个身着绸缎旗袍的太太身边,看似不留神地蹭了过去,就像是掉进池塘的水滴,不着痕迹。只有内行人能看得出来,那个男人在蹭到贵太太的手提袋时,顺走了手提袋里暗红色的钱包。

毫无疑问,他是个贼,我也是。我和别的贼不一样,我是个有操守的贼。一不偷贫寒,二不偷妇孺。

在这乱世之中,乞丐才是最厉害的角色。他们有自己的通讯方式,说起情报来不输高官政客;他们是光着脚走路的人,往往比穿着鞋的人更敢走路;他们与狐狸为伍,便是比狐狸更狡猾。

而我,就是在乞丐群里厮混滚打走出来的贼。

今年的春天倒是比往年更冷,打从日本人来了之后,街上的人便少了起来,有许多同行不得已,只好转移了作案地点,不再在街上晃悠,而是在夜半时分翻入朱门。他们中可不乏身手比我敏捷的,但听说他们中的大多,在翻入朱门之后,就没了音讯。这真是让人够呛的,谁能想到那群在街上时蠢钝的富人,入室之后竟也成了豺狼虎豹,或许是得了什么人的庇佑吧。又或许是在这番光景下,下等人愈发饥寒,上位者则愈发显赫。所幸我是个怕麻烦的人,说白了就是惜命,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大步进门,大门一闭,这些日子倒也过得相安无事。

清晨我打开窗子,见着外面的阳光甚是不错,仿佛屋子里都暖了。说起来,炭火倒是快用完了。我收拾着,戴上我那顶厚重的棉帽,穿上我惯常穿的那件驼色大衣,便出了门。

“乖乖特别快哟,哈哈哈哈哈哈——”街角那个老妇学着电影里的新词又唱了起来,净是惹人发笑。这老妇,可是我在这街上的“旧相识”了,不过她说来也怪,左肩往下塌了一块,成天就爱蹲在鱼店边上的大石头,捡拾人家宰鱼掉下来的鱼鳞,当宝贝似的揣怀里。长得也是腌臜的,便是那过街老鼠也比她灵动上几分。我还常常见着她躲在那家快要废弃的电影院后街角落里,隔着墙上一个洞听里面的动静,怎么赶也赶不走,听说她的左肩就是被电影院里的一个痞子给打的。

可我觉得,她怪得有趣。当下这鬼子横行霸道,她倒狂得很,天天在这条街上明目张胆地晃,被鬼子抓走了好几次,却又都被放了回来。这鬼子果然也拿疯子没辙啊!再者,我发现她寻常的电影都不爱听,就爱听那些男女之间的情爱授受,也不知道这老妇怎么就好这口,着实是有点意思。

我在炭火店遇到了个旧友,他拄着拐杖,我和他有一搭没一搭聊了一会之后就从店里走了出来,老妇她直勾勾地盯着我,我感觉到了她是在等我。她拉了拉我的袖角,我没有拒绝,反倒是随着她走了。

我分明看到她佝偻着拉过我袖角时,浑浊的眼里是从前未曾见过的清明。

她就在我前面约莫三尺的地方走着,刻意和我保持着这个距离。直走,左转,再直走,这里是她偷着听电影的老地方。

我饶有兴致地盯着她,一言不发,我在等她开口。

她噗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从腰带里掏出了整整十块大洋,其中一块上面还黏着一块她爱惜得不得了的鱼鳞,大洋下是一封卷边的信。

“你这是想干什么?”

“我……我求求你……求求你帮帮我。”

“你要我帮你什么?”

“我求求你帮我把这封信交给……”

我一听这话,眼神就阴沉了下去。我早觉得,那些个闯空门的同行,平日里都是精的,眼下这种节骨眼怎么还敢去人家家里行窃,今日出来我就是为了打听一番的,原是他们去的都是同一家,可据说那家是和鬼子有勾当的,去了的基本就回不来了,只有我方才遇到的旧友逃了出来,但是这腿便是瘸了。这老妇的信,可是阎王的戟,不论个中如何,断断是不能挨上的呀!

我转身欲走,老妇见状跪着朝我脚边挪,揪着我的裤腿,力气大得真不像是一个老妇该有的。

“我听到城北的乞丐们说,他就被那个汉奸关在地窖里。我之前找的那些人,我猜到他们可能会有去无回,我很自私,我希望他们的前赴后继,能够闹出动静警示那个汉奸,可是没有用,一次也没有用。我早就没有脸面活在这世上了,可是我真的想再见他一面,我最近学了好多曲子,他从前最爱听我唱曲了……”

“可是我做错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反倒被杀了,是我的错,都怪我,我对不起他,也对不起他们。”

“现在帮我带信已经没有危险了,他的尸首就被扔在刚刚的炭火店后十里那个山头,这不难做的,我求求你,求求你帮我把信带给他,我把大洋都给你!”

电影院里又不合时宜地有声音从洞里传出来,我有些犹豫,我不知道这个老妇的说辞,到底是出自她口的第几套。

正在我犹豫的时候,她颤颤地站了起来,往后退了好几步,卯足了力气一头撞在那个她凑近了无数次的小洞。血就从小洞那里往下流了出来,一丝丝、一滴滴,妖冶又无辜,我不是没有见过血,但我是第一次见着鲜红的寒冰。

我一开始不太明白,她为什么都打听好了,却不自己去见她所谓的心心念念的人。就连尸首,也不敢亲自去见。却又偏偏在最后,把原本不用说的话说出来,让原本不用死的她死去。

世间冷暖太复杂,我不喜欢想这些麻烦事,大步进门,大门一闭,所有的悲欢离合就都不相通了。

尽管如此,当天晚上我还是拿着她的这十个大洋,买足了炭火,把她扔到她说的那个山头,用炭火就着干枝烧了起来。一把火就烧尽了生前身后事,在最后,再把阎王的那把卷边的戟,轻飘飘地扔在火海里。

只是,从此之后,黏在大洋上的那片鱼鳞,被我收进了腰带里。

  

(政法学院  吴 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