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末、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及教辅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期末、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平安稳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168号)和《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17〕69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放假安排,要求各二级单位于放寒假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各二级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切实加强学期末、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研究部署,强化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加强督导检查,依法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月17日至20日,各二级单位开展全校性的范围涉及防盗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