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28日浏览次数:891设置

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暑期工作安排,学校要求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近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假期安全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72日前,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一)保卫处组织人员排查教学楼、行政楼、教师村等,后勤基建处牵头组织排查学生宿舍、学术交流中心、食堂、学生和教师生活区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教务处排查涉实验室安全隐患,体育学院检查涉体育馆、跳水馆安全隐患。

(二)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以及教辅单位对本单位所管辖的区域开展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办公室、多媒体课室、实验室、食堂操作间、库房、财务室、图书馆阅览室等重要场所,关闭电路开关、拔掉电器插头,关门、关窗、关水、关液化气。

(三)安全自查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二、开展各项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根据国家、省市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持续抓好危险点风险源排查、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特护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项工作,并于72日前向保卫处报送隐患治理情况(注:没有按时报送的单位默认为没有开展有关工作或没有安全事故隐患):

(一)教务处牵头组织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保卫处、后勤基建处等部门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三)后勤基建处做好危旧房屋排查、用电安全专项排查工作:

1.对校舍、校园内山体、防排涝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整修和维护,及时补充完善各类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并确保运行良好;

2.对学校公共区域用电线路、配电室及供电设备等开展专项排查,加强偷电、拉线充电等违规行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

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要根据上级消防安全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做到:

(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防火制度落实、消防通道畅通、器材保养规范、设施运行良好。

(二)清查学生宿舍和教工住宅区,坚决杜绝违规用电行为。

四、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学生处牵头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要运用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新媒体,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一)结合实际,加强汛期灾害、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帮助师生了解掌握防自然灾害、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教育师生遵纪守法,不参与打架斗殴,远离“黄、赌、毒”等。

(三)提醒师生出门时留意家庭防火、防盗,给单位及亲朋好友留下个人联系方式,夏秋季节登山游玩要预防山火。

(四)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五、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跟踪管理

学生处、团委和各二级学院要重点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全面掌握留校学生的情况,并加强跟踪管理:

(一)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要求留校学生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三)做好登统计,明确联络方式,并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备案。

(四)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作,要求留校学生自觉遵守“三严禁”,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严禁电动车私自拉线充电、严禁机动车在校园超速超载行驶。

(五)学生自主组织的集体外出要按照有关规定报批或报备,租用和乘坐有资质的客运车辆,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出行教育,确保安全。

六、加强假期校园值班备勤工作

有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暑假期间要制定值班计划,安排专人值班,加强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请于72日下午下班前将《校园安全检查登记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和开展假期安全教育总结报保卫处102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529156

  

  

  

                保

              201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