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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录2015年11-12月科研成果的通知

2016年03月03日浏览次数:1656设置

 

各单位及各位老师:

 

根据201512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统计和考核的通知》要求,现从33日至8开放科研管理系统,补录201511-12月发表的科研成果。具体事情通知如下:

    1.201511-12月发表的科研成果如未能拿到相应的纸质或证明材料,及时补录。

    2.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少项目(特别是无经费资助的)、论文、著作未上传证明材料,或者上传的格式不对,或者上传的页面不全,有些成果作者只录入了一部分,请未通过的严格按要求完成成果录入工作。

    3.今年科研成果积分将在系统里自动统计,请纵向项目结题者及时将结题材料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流程:第一步登录系统查阅项目是否是“未完成”状态,如果是“完成”状态请先与科研处葛老师联系;第二步申请变更后科研处审核;第三步提交结题材料。

    4.授权的专利必须上传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申请的专利除了上传申请受理页面的扫描件,还需要有提供成员名单页面。

    5.所有计分的科研成果请按年度按要求及时录入,否则在岗位聘期考核时不再补计往年的科研积分。

     6.同时请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者于39日前提交给科研秘书。

联系人:葛老师;电话:2529144.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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