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有效保持道路通畅,根据《惠州学院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惠院发〔2014〕171号)有关精神,结合校门安全管理实际,学校决定从5月1日起,校门内侧广场禁止乱停乱放一切车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门内侧广场停车点隔离线以外的广场区域禁止停放机动车、摩托车、电动助力车、自行车等一切车辆。
二、广场两侧设有停车点,左侧为自行车停放点,右侧为摩托车和电动助力车停放点,广场非停车带与车辆停放点之间用隔离线分开。请在停车点内依次有序规范停放车辆,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隔离线外。
三、对于乱停乱放以及停在隔离线以外的车辆,保卫处将采取黏贴“违规停放通知单”、搬离、锁车轮等方法予以处理,并做好记录,屡教不改者将作通报处理。
请广大师生员工和车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共同做好校门管理工作。
保 卫 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