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车辆出入证》的通知

2016年05月03日浏览次数:1995设置

 

各部门: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有小车的教职员工请于56日前办理校园《车辆出入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负责登记本部门教职员工提供的车辆有关信息。车主本人携带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到所在部门进行车辆信息登记并交纳行驶证复印件(每位教职员工可申请办理一张《车辆出入证》(A证)。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到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为其配偶或子女多办一张《车辆出入证》)。

二、56日下午17时前,各部门将《惠州学院教职员工车辆出入证登记表》纸质版和相关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送保卫处治安科,电子版发保卫处邮箱:bwc@hzu.edu.cn(《惠州学院教职员工车辆出入证登记表》从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三、515日起,车辆一律凭新版《车辆出入证》进出校区和教职工宿舍区。请将《车辆出入证》放置于车窗右下角显眼处,以备安保人员查验,没有新版《车辆出入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出校园。

四、车辆在校道行驶,必须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和校园车辆行驶规定。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违章驾驶,严禁乱停乱放。

请广大师生员工支持和配合,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注:1.“A证”是供本校教职工使用的《车辆出入证》。

2.515日起,旧版《车辆出入证》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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