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30日浏览次数:1583设置

各教学系: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6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粤征〔201615号)有关要求,今年大学生征兵体检和政审工作将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5月下旬至630日)主要以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为重点,按照前期全面检查,后期重点复查的方式进行,6月底前对新增的报名大学生统一组织一次体检和政审考核。县级征兵办公室向双合格人员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第二阶段,主要以大学新生、往届毕业生和新增报名大学生为重点,结合年度征兵工作一并开展。

为了圆满完成年度兵役任务,学院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迅速开展广泛的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千方百计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参军积极性,动员鼓励有志学生报名应征。

 

一、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66日前为第一阶段报名时间,81日前为第二阶段报名时间。

(二)地点:学院武装部(行政楼102室)。

 

二、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介绍

从学校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服役两年可以领到≥16万元军地经济补助。此外,国家完善了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以及进一步深造优待,其中优惠政策涉及本科生的主要有:

(一)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今年有5000个名额;大学生入伍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可转入本科其它专业学习。

(四)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在学院入伍的学生退役复学后由惠州市发给安置补助。

(五)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如增加政法干警招录退役士兵比例,免费职业敦育和技能培训等。

(六)参军大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报考军校、保送入学、士兵提干、选取军官等优待。

 

三、报名应征的条件和有关事项

(一)应征年龄:男性,大学在校生年龄为18-22周岁(199411日至19981231日)、本科毕业生年龄为18-24周岁(199211-19981231日。女性,1822周岁(199411日至19981231日间出生)

注:有意应征的男性大学生应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男兵)按钮(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退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分别交学院征兵办(行政楼102室)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行政楼203室)进行审核。

有意应征的女性大学生在预定时间内,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女兵),填写报名信息。被网上报名系统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女生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和《高校退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申请表》交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行政楼203室)进行审核。

(二)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政审方面要求品行良好,学业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

(三)体检时间:第一阶段于610日前后,第二阶段于86日后。

注:参加第一阶段报名应征的男性学生请于66日前到学校武装部报到;参加第二阶段报名应征的男性学生请于86日前返回学校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备两张小一寸半身免冠照片。

 

惠州学院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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