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惠州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编号:10577-1608HZXY15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山晖园和丰湖园亭台楹联横额制作安装工程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8600.00
五、拟采购工程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建设,按《惠州学院2016年校园文化提升方案》,计划在丰湖园门楼、澄观亭、聚秀亭、风浴廊、光耀亭、众望亭等处悬挂木刻楹联和横额,书法已由多位书法家校友书写好,现准备以“惠州学院山晖园和丰湖园亭台楹联横额制作安装工程项目”进行采购并施工实施。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原因说明:
木刻楹联和横额属于工艺艺术品类。因为工艺艺术品的制作与其他工程不同,具有较大的独特性与表现性,即使同一位作者,不同时期,不同题材所表现的方式都不太相同,因此难有可比性,比较难以找到拥有相同类项、相同效果的制作品的商家来参与竞争竞价。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惠州市毛氏艺术雕刻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毛国忠
3.供应商地址:惠州市河南岸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并签字或盖章);
2.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登记方式
(一)报名登记时间和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31日起至2016年9月6日期间(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登记报名。
(二)报名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登记时,请出示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资质、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并将以上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交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原件查验后退回。
2.以上资料务必完整提供。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和邮寄方式。
九、本公示期限:2016 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止。
十、联系事项
地 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6室
邮 编:516007
电 话:0752-2529337;
联系人:郑老师、齐老师
十一、监督电话
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 0752-2527273
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