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1

惠州学院第二十四届运动会学生羽毛球竞赛规程

2016年05月27日浏览次数:1920设置

一、目的任务: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推动我院学生羽毛球运动的开展,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互相学习,交流经验,达到增强学生体质和提高我院学生的羽毛球运动水平,特举办惠州学院学生羽毛球赛。

 

二、主办单位

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学生处、团委、体育系

 

四、参赛单位:

学生组:(以系为单位)

电子科学系、服装系、化学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经济管理系、建筑与土木工程系、旅游系、中文系、美术系、数学系、生命科学系、外语系、音乐系、政治法律系、教育科学系。

 

五、运动员参赛及方法:

1.团体赛每队报名运动员男女各5人(每人只能参加一项,不可以兼项),领队1(各系党政领导担任),教练1人(可兼运动员)不得在中途增加或更换参赛队员,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2.参赛者须是通过国家高考,全日制在校在册学生。

3.运动员不得跨队报名

4.运动员参赛期间的保险及其它费用自理,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5.参赛运动员比赛前须出示学生证和身份证,经裁判员查核无误后方可上场比赛,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6.出场顺序:男单,女双,混双,男双,女单。

 

六、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 2016 6 13日—15日(晚上18:0021:00

2.比赛地点:惠州学院金山湖体育馆羽毛球场

 

七、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颁布的《羽毛球竞赛规程》

2.比赛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比赛先分组进行单循环赛,获得各组前二名的队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第一阶段比赛打满5场)第二阶段比赛为交叉淘汰赛赛制,比赛采用‘见三收’的竞赛办法,即:先胜三场的队伍获胜,剩余的比赛场次自动取消。

3.本次比赛每场均采用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每局21分。当每局赛至20平时,先得21分者获胜。

4.参赛单位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日期、场序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每天(节)第一场比赛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场序比赛时间将为上场比赛结束时间,迟到10分钟以上者以自动弃权论处。

5.参加第一场序比赛的团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将该场的出场名单表交给当值裁判,其他场次比赛在组委会广播通知后10分钟内,在比赛场地填交出场名单表并交给当值裁判,过时未交者作弃权论处

6.比赛过程中队员受伤可接受一次10分钟临时治疗,10分钟后如确定不能继续参赛,则判对方胜。

7.裁判长有权根据当日比赛的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场次和顺序

8.本次比赛指定用球:待定

9.最后获得第一名的队伍将在比赛结束后和体育系羽毛球训练队进行一场团体交流赛。

 

八、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 201665日前报体育系办公室(联系电话:13923626494)电子版发到386537001@qq.com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各组别均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和颁发证书。设立“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二名。

 

十、裁判员选派

1.裁判长:池嘉庆 ;副裁判长:徐皞 ; 裁判员:体育系专项学生

2.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联合组成,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赛前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2016612日下午4:30在体育馆体育系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十二、规程不尽之处由组委会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 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