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07]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认真推荐、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拟推荐张崇杨、张安俊等2460名学生为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为更好开展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4日止。
如对公示名单存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到学生处。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2529130 邮箱:xsc@hzu.edu.cn
学生处
201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