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培育)学科及依托单位:
我校第二轮省级重点学科自2014年开始进行重点建设,至今年底重点建设期即将结束。根据我校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校第二轮重点(培育)学科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学科
学科类别 | 序号 | 学科 代码 | 重点学科名称 | 依托单位 | 学科负责人 |
重点学科 | 1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彭永宏 |
2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魏晓慧 | |
3 | 081704 | 应用化学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童义平 | |
4 | 070101 | 基础数学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 潘庆年 | |
5 | 050101 | 文艺学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伍世昭 | |
| 6 | 082104 | 服装 | 旭日广东服装学院 | 范强 |
重点培育学科 | 1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蔡昭权 |
2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胡瑞卿 | |
3 | 0302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杨桂森 | |
| 4 | 0814 | 土木工程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邓寿昌 |
| 5 | 0602 | 中国史 | 政法学院 | 徐旭阳 |
| 6 | 040303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体育学院 | 潘胜 |
二、验收内容
(一)《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完成情况(包括学科研究方向与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及开放共享情况、学科网站建设、科研学术成绩及社会经济效益、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等);
(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
(三)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验收步骤
(一)2017年4-5月,各依托单位组织自评。各重点学科撰写4000字左右的《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并填写《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
(二)2017年6月,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采取现场考察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家对各学科提交的《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及有关附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对;
2.检查学科建设经费落实情况,核查新增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
3.召开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学科组成员座谈会。
(三)召开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委员会会议,对各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验收结论,总结第二轮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建设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验收工作是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对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影响,有关依托单位及学科点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中的重要数据,主要是科研项目及经费、科研成果(包括鉴定、转让、专利申请与授权)等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证明材料必须按照《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中的填报顺序依次装订。
(三)请各有关学科将《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附件证明材料一式6份,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于2017年5月19日前报科研处。
联系人:胡松,联系电话:2529062,电子邮箱:cxyk@hzu.edu.cn。
附件:1.
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编写提纲.doc
惠州学院
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