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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惠州学院第二轮重点(培育)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26日浏览次数:2102设置

各重点(培育)学科及依托单位:

我校第二轮省级重点学科自2014年开始进行重点建设,至今年底重点建设期即将结束。根据我校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校第二轮重点(培育)学科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学科

学科类别

序号

学科

代码

重点学科名称

依托单位

学科负责人

重点学科

1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彭永宏

2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魏晓慧

3

081704

应用化学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童义平

4

070101

基础数学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潘庆年

5

050101

文艺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

伍世昭

  

6

082104

服装

旭日广东服装学院

范强

重点培育学科

1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蔡昭权

2

0202

应用经济学

经济管理学院

胡瑞卿

3

0302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桂森

  

4

0814

土木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邓寿昌

  

5

0602

中国史

政法学院

徐旭阳

  

6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体育学院

潘胜

  

  

二、验收内容

(一)《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完成情况(包括学科研究方向与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及开放共享情况、学科网站建设、科研学术成绩及社会经济效益、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等);

(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

(三)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验收步骤

(一)20174-5月,各依托单位组织自评。各重点学科撰写4000字左右的《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并填写《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

(二)20176月,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采取现场考察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家对各学科提交的《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及有关附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对;

2.检查学科建设经费落实情况,核查新增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

3.召开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学科组成员座谈会。

(三)召开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委员会会议,对各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验收结论,总结第二轮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建设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验收工作是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对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影响,有关依托单位及学科点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中的重要数据,主要是科研项目及经费、科研成果(包括鉴定、转让、专利申请与授权)等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证明材料必须按照《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中的填报顺序依次装订。

(三)请各有关学科将《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附件证明材料一式6份,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于2017519日前报科研处。

联系人:胡松,联系电话:2529062,电子邮箱:cxyk@hzu.edu.cn

  

附件:1.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编写提纲.doc

2.惠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doc

  

  


                                惠州学院

             2017426